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工作正在进行,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改革任务,或者改革模式明朗化的,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,和农业农村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管五领域行政执法机构改革。
行政执法职能的重点是县区基层,这一原则在各领域执法方案和文件中,都有明确规定。县级将成立执法大队,为事业单位,参公管理,以局机关的名义执法,实行“局队合一”。执法队一般为正科级机构,一把手由主管局局长兼任,设置一至两名专职副队长,具体负责执法工作。
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规定,执法队伍建设中,执法人员必须为干部身份,参公管理,同时还要具备执法资质。要求全面清退执法队伍中的临时人员,严禁辅助人员直接参与行政执法。因而,原执法机构中的工勤人员,无论是否获得执法资质,都将面临两条出路:一是留在执法队伍中,但不能从事执法工作,只能承担后勤辅助性工作;二是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。为了配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,各地已经于上年底或者今年初,将具备执法资质并且参公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摸底汇总,行政执法机构设立后,也将按要求配备执法人员,严禁趁机构改革,扩大执法机构规模,扩大执法人员参公范围,突击进人等违规做法。
行政执法局很多人感到很陌生,说通俗点其实就是城管,有的地方叫综合执法局,也有叫城管局的,也有叫城市执法局,叫法各种各样。
行政执法局由于成立的比较晚,在县区一级一般都属于事业单位,有的地方执行的还是差额财政或者自收自支。根据城市管理条例,城管执法人员属于执法类公务员。
国家机构改革,执法队伍改革五大领域加一,加一指的就是城市综合执法,可见国家对城市综合执法重视。按照国家规定,工人是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,但是基层退伍士官转业安置基本都是在城管、交警、运政等一线执法队伍,他们也是持证上岗,国家也默许了这种存在。
所以机构改革对基层影响不是很大,因为牵扯个人利益不是太多,基层为了改革顺利推进,都是编随人走,所以,你的事业单位工人身份变成机关工勤可能性不大。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,欢迎大家讨论留言!